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南航原总工程师张和平受贿被判刑

南航原总工程师张和平受贿被判刑

发表日期:2012-09-10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原总工程师张和平因受贿,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据悉,湖南省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确保了此类案件的规范化查办和办案质量。

 

  经查明,张和平利用担任贵州航空公司副总经理、南航股份湖南分公司总经理和南航股份总工程师兼机务工程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航线包销、基建工程、飞机维修、安排就业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19万余元。法院鉴于张和平具有法定从轻情节,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记者了解到,在办理张和平涉嫌受贿案中,湖南省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确保了此案的规范化查办和办案质量。侦查人员改变了把突破张和平口供作为办案重心的做法,全面收集了指向张犯罪证据链条中的客观证据和其他对破案有价值的信息。

 

  在对外围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后,检方以掌握的大量证据、信息为基础,突破了张和平的心理防线。

 

  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指的是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需要逮捕嫌疑人的,应当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2009年9月,最高检专门发文作出规定。

 

  据悉,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是检察机关强化自身监督的重要举措之一。三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扎实推进了此项改革。

 

  “此案是我们侦查理念转变的一个典型的案例。”湖南省检察院一位负责任告诉记者,改革促使该院侦查模式发生了转变,侦查部门更加注重在客观证据上下功夫,更加注重言词证据和书证、物证的有机结合,改变了过于倚重犯罪嫌疑人口供的证据局面。

分享到:

上一篇: 中国临空经济论坛 擘画“临空”新蓝图
下一篇: 民航首届发动机孔探技能大赛在飞院落幕(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