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公布征收ETS详细计划 再遭业内集体声讨
发表日期:2011-09-30一直被全球航企反对的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随着具体征收计划和数据的公布,似乎已经箭在弦上,并无取消或暂缓之势。
《第一财经日报》昨天(29日)从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简称“中航协”)获悉,最近几天欧盟委员会宣布计划于2012年开始实施的ETS具体数据,即为航空公司欧洲航线的吨公里设定了标准价值,用以计算各公司所能获得的免费配额。
对此,中航协再次重申,欧盟应及早彻底更正其强行将航空业纳入其碳排放交易体系的错误做法,取消ETS,国际航空节能减排必须通过全球航空运输承运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共同解决。
中航协副秘书长柴海波昨天对记者透露,由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和中航协牵头、国内各主要航空公司参与的联盟正在欧洲聘请律师,准备在德国对欧盟ETS提出法律诉讼。此前,美国的航空公司已对欧盟ETS提起起诉,总部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也于7月正式开庭审理,并举行了首次听证会。据报道,欧洲法院将在今年10月份后公布审理结果。
2008年11月19日,欧盟议会和欧盟委员会通过新法案,决定将国际航空业纳入到欧盟ETS体系之中,自2012年1月1日起,所有在欧盟机场起降的航班均开始实行排放交易。
中航协秘书长魏振中曾预计,2012年ETS给中国航空公司增加的成本将为8亿元,到2020年时则将增至30亿元。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此前也估计,如果ETS执行,第一年进出欧盟的航空公司需要为碳排放缴纳的费用将会让航空业的成本增加35亿欧元,并且这一数字会逐年递增。
而这种成本的增加还可能转嫁给消费者。欧盟委员会日前宣布,从2012年起,在欧洲出售的机票可以涨价,以此帮助航空运输企业承担购买超限额碳排放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欧盟方面的估算,如果航空公司为此采取机票涨价措施,跨大西洋航线上每张往返机票将会上涨4至24欧元。
记者昨天从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获悉,民航局还与俄罗斯联邦运输部发布共同声明,双方反对就航空排放采取任何单边、强制性、未经双方同意的做法,认为欧盟将航空纳入排放交易体系,违反了《芝加哥公约》规定及ICAO有关决议,侵犯了其他国家的主权,也将损害正在蓬勃开展的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并对国际航空运输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除了各国的航空公司和民航局,国际航协也敦促欧盟放弃将航空运输业纳入ETS,并力邀政府与航空运输业紧密合作,寻求降低航空业碳排放的全球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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