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拦嫂子报假警称其拐卖儿童 被拘留5天
发表日期:2013-03-13夫妻吵架本是常事,但温州一对85后夫妻却将“战火”烧到了机场,并上演了一出荒唐的夺女闹剧,致使航班延误一个多小时。而男方妹妹为了拦下已登机的嫂子更是报警谎称孩子被拐,最终被警方处以拘留5日。
11日14时许,温州洞头警方接到一名苏姓女子报警称,其家中保姆将自己3岁的侄女拐走,已登上温州飞往山东青岛的SC4732次航班即将离开,“拜托民警同志赶紧救救孩子”。
考虑到时间紧迫,侦办民警与机场公安取得联系请求先行拦截,并迅速组织警力前往机场。因涉及拐卖儿童等严重犯罪行为,在警方的努力下,此趟航班暂缓了起飞时间。
很快,侦办民警与报警人苏某及其兄长庄某先后抵达机场。
经问询,警方才得知,所谓的儿童被拐事件根本是一场因夫妻纠纷引起的家庭闹剧,而被苏某报警称之为保姆的女子李某实则是孩子的亲生母亲,亦是庄某的妻子。
此时,距离该航班原定正常起飞时间3时55分已过去了整整一个半小时。然而,苏某等人仍与李某母女争执不休,使得机上近200名乘客怨声四起。为避免发生冲突,民警果断将苏某一行人劝下飞机。
据悉,当天,李某在与丈夫庄某发生激烈争吵后,难忍气愤,便偕同母亲抱上女儿买好了回山东老家的机票,准备离开温州。不想,庄某与小姑苏某见状紧追其后,欲拦下李某和孩子。
“我当时脑子一昏,只想到嫂子和小侄女要上飞机飞走了,得赶紧拦住她们,所以就报警说是家里保姆拐卖了孩子,这样才能引起警方的重视。”审讯中,苏某交代了假报警的事实经过,她还哭着称自己不知道这一行为是犯法,“现在真是后悔都来不及!”
事后,苏某因涉嫌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其处以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12日下午,记者自温州洞头公安局获悉,苏某当天已被批准关押至当地看守所。在带上手铐的那一刻,她对侦办民警说,自己已认识到错误,并对其造成的乘客出行受阻及社会资源浪费表示深深的歉意
上一篇: 旅客大小便失禁遇尴尬 乘务员真诚化解赢美誉
下一篇: “从简风”刮上天 民航头等公务舱旅客降1成
- 我国将构筑五大机场群 昆明...
- 航空公司8日起再次上调国内...
- 巧妙应对各层面试官
- 获取高薪职位的几个窍门
- 工作当中常遇到的劳动法律问...
- 王正华学习家祥局长讲话有感...
- 民航十二五规划增速放缓 拟...
- 进军海外市场 春秋谋划赴日...
- 东航国内首家成功完成纽约航...
- 第四届上海航展开幕 30余架...
- 乌鲁木齐机场T2本周启用 5分...
- 祥鹏航空启动圆梦之旅 三地...
- 国货航成都至浦东货机航班将...
- 空域资源稀缺 30家外航在北...
- 南航空乘招募武汉复试第三天...
- 东航、空管和机场三方交流合...
- 电视台实习记者采访招空姐 ...
- 台湾远东航空正式复航 空姐...
- 海航集团董事长陈峰谈民航受...
- 波音、空客飞机部分零部件有...





